“三同时”验收五项内容不可或缺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是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监管的重要门槛。笔者认为,在“三同时”验收现场检查时,除了严格执行“三同时”各项规章制度、条例、办法,对照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外,还应关注以下一些内容。
一是关注配套环保设施性能状况和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环保设施的概念比较宽泛,通常包括环保基础设施、环保工程、环保设备、环保仪器等,有些是隐蔽工程,有些是非标设备,必要时要对这些设施设备逐一检查,环保设施的管维状况也应在检查之列。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设施)通常不是环保现场检查的重点,但主体工程的设计理念,设备选型、装置运行维护,对环境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例如,企业存在生产装置跑冒滴漏的现象,将直接影响环境质量。这也体现了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
二是重视利益相关方的意见。有些建设项目特别是跨地区、跨流域的生态项目涉及多方利益,现场检查时应邀请利益相关方代表到场。例如,某公路项目在某一路段涉及某保护区的实验区,就需要邀请保护区管委会相关人员参会并参加现场检查,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当意见不一致时,可暂时搁置争议,如实上报,同时也允许相关方再议,寻求达成共识的途径和方式。
三是对建设项目的监测计划提出要求。企业初期生产阶段也是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包括监测计划逐步形成和确立的重要阶段。在环评报告书中会对监测计划提出要求,但往往比较笼统和原则。企业应该结合生产实际,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更具体和更有针对性的监测计划。企业可以自己监测,也可以委托第三方监测。制定监测计划一方面可以体现企业的环境主体责任,用监测数据反映生产过程中的排污状况,包括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等。另一方面,通过监测数据企业能更好地熟知生产设备、治污设施运行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管理要求,实现动态化科学管理。只有通过科学监测,才能确保心中有数。
四是坚持环境监理相关要求。对于一些建设项目特别是生态项目,如航道拓宽、江海码头、输气管道等,待项目验收现场检查时往往施工环节不能追溯,主体设施已建在水下或埋于地下,现场检查也看不到。但在项目施工期其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可能很大,因此环境监理尤为重要。遇到这类项目,在现场除了听取监理部门介绍情况外,同时要监理单位提供检查旁站、巡查等当时的文件、影像资料,包括在监理中是否发现问题、如何整改等。这也是为了避免有的监理单位出现弄虚作假、项目完成后补写监理报告的行为。
五是关注危险废物相关情况。一方面,要关注验收监测报告对危险废物的内容叙述。这部分内容良莠不齐,有的验收监测报告在现场踏勘时并未仔细核查危险废物的种类和产生量,给后期监管埋下隐患。另一方面,要关注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状况。企业生产初期生产工况、工艺参数等都需要不断调整。无论是生产设备、治污设施还是管理水平都需经历一个阶段的磨合期。这段时间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可能不稳定,容易出现处置不规范的情况,管理隐患不能小觑。在验收现场检查时,要对危废贮存场所、处置去向、转移方式等重点关注,按照相关规范标准严格执行。
另外,不同行业类别的建设项目会有不同的环境影响特点,环境保护部已经出台了水电等多个行业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应遵照执行。
作者单位: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中国环境报》-2016-4-14